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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重型载货汽车未安装GPS卫星定位器不得上路

时间:2016-05-25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84

永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 该局将对半挂牵引车以及12吨以上重型载货汽车GPS卫星定位器装置安装、使用及数据信息接入和上传情况进行检查。未安装GPS卫星定位器的不予发放或者审验道路运输证,并处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

其中,未按规定安装GPS或未正常接入符合标准的联网联控平台的,可于5月30日前携带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安装证明,到永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二楼220货运管理科办公室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逾期未办理GPS卫星定位器的车辆将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予发放或者审验道路运输证,并处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相关车主可别因小失大,及时去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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