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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货车关闭GPS定位系统被罚款2000元

时间:2018-11-01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123

驾驶人为逃避监管,故意将车辆GPS定位关闭长达9个小时,被发现后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违法行为。
10月30日20时许,高速执法第二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沪蓉高速垫江牡丹源执法站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鄂FTXXXX号重型普通货车GPS记录异常,缺失GPS数据近9小时。经过深入调查确认:该车驾驶人肖某为逃避监管,于2018年10月30日11时25分在湖北宜昌某服务区时故意关闭车辆GPS系统,直至被执法人员查处。
肖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不得篡改卫星定位装置数据之规定;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肖某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违法行为。
据了解,从10月开始,高速公路第二支队通过货运车辆连续驾驶时长查询系统,加强对货运车辆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查处取证。重点核查用于公路营运的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对同一货运车辆驾驶人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情形进行查核,查核属实的将进行罚款一百元,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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