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利用车载GPS定位行驶记录仪查货车超速违法行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高速交警利用货车车载GPS定位行驶记录仪数据查处两辆货车超速交通违法行为。
依据2014年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4月20日修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依法查处。目前,四大队在辖区各收费站和服务区,积极开展针对营运客车、危化品车和大货车的车载GPS定位行驶记录仪数据进行超速处罚工作,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规,安全驾驶。
为进一步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切实降低营运客车、危化品车和大货车的车速,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高速交警四支队八大队结合实际情况,大力开展重点车辆超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当日上午8时50分许,大队民警在闻垣高速垣曲服务区执勤,在对一辆冀A牌子的半挂车辆的车载动态监控终端记录的GPS数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存在超速违法,属于超速未达20%的,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当日下午17时10分许,大队民警在闻垣高速垣曲服务区执勤,在对一辆晋L牌子的半挂车辆的车载动态监控终端记录的GPS数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存在超速违法,属于超速未达20%的,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