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华市运管局出获悉,全市开展重点检查包车(旅游)客运车辆、三类以上客运班线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是否安装卫星定位(gps)装置,已安装的卫星定位(gps)装置是否正常使用等。此行动命名为“1号行动”。
市运管局有关人员表示,这次“1号行动”在路面检查时如果发现包车客运车辆、三类以上客运班线车辆、客运出租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经营者和驾驶人员,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终端设备的,将按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并依据《浙江省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其处罚;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终端设备的,将按《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处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联网联控系统(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未能在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正常显示的车辆,不予发放或者审验《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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